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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垃圾 “双体系”建设及起重机械(吊篮)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5-1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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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宁建<>发〔202512号)《吴忠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吴安办发〔20251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城市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及周边道路塌陷风险防控的提示函》(宁安办函〔202512号)《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作业管理>的通知》(宁安委〔202320号)《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国、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顺利开展,进一步夯实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5310日至425日,市住建局对市区各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扬尘治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垃圾、双体系建设及起重机械(吊篮)安全专项检查,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6个受检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56项次,涉及建设单位19家,施工单位33家,监理单位1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43份(其中下发停工通知书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累计发现470项隐患问题。聘请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测机构共检测6台塔式起重机。

从本次专项检查来看,各项目均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起重机械和吊篮定期维护,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上墙,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行线上审核。但部分受检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严,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受检企业存在复工复产“六个一”安全措施未认真落实,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受检项目参建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带班检查记录流于形式,带班天数不足,安全员日志记录不详细,“双体系”建设存在不足,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个别市政项目围挡、沟槽临边防护未封闭,临电方案无负荷计算,未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亮点措施

1.抽查的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五、六、九标段、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四、七、十一标段、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一、三、四标段、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等14个项目积极响应《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巡查时佩戴,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和拍摄记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九标段、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利通区金积中学学生宿舍楼和餐厅建设项目、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等项目使用BIM技术,通过BIM技术参数模型整合项目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对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

(一)复工复产“六个一”安全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春季复工六个一工作措施,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二、三标段。二是施工单位制定的复工复产方案中未细化任务分工,无责任落实人员,检查内容与方案中内容不一致,如玺悦湾小区项目。三是复工复产六个一安全措施中复工复产方案编制不详细,如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三标段。四是复工复产六个一安全措施中未编制应急处置措施,如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十标段。

(二)起重机械和吊篮方面。一是塔吊标准节个别螺栓松动,如森和阳光项目;二是司机室无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如森和阳光项目、玺悦湾小区项目;三是塔吊塔机基础有积水,塔机平台护栏连接不牢固,如玺悦湾小区项目21#楼塔吊;四是塔机主电缆及照明线多处破坏未做绝缘处理,如文宸苑项目12#楼;五是塔吊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文萃苑项目9#10#塔吊复检报告中存在一项结构整改项,无整改验证内容,10#塔吊临时用电线缆未穿管防护,架空措施不符合要求;六是塔吊配电箱及照明箱未做防护,如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3#楼塔吊。

汽车吊吊装方案不完善,计算书存在缺项,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九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标段等;吊装方案针对性不强,如利通区东塔寺乡干饭渠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升降机两侧吊笼超载限制装置失效,如玺悦湾小区项目5#楼施工升降机。

吊篮安装前支座搁置点使用配重,线缆杂乱,如森和阳光项目;屋面电梯安装临电电缆与吊篮钢丝绳搭接,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如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

(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一是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或考核制度未明确考核内容。如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不完善。如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三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不符合要求。如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四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及落实不到位。如吉泰璟樾四标段、吉泰璟樾1#2#10#11#楼项目;五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公示上墙,责任考核未组织。如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标段、吴忠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吴忠西市场维修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四)“双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施工单位风险辨识内容缺失,研判有误,如吴忠市秦宁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三标段;二是施工现场未建立四色空间分布图,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三是未定期组织风险研判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如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吉泰璟樾四标段、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七、九标段;四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七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标段。

(五)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方面。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措施未全面落实。一是车辆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一、二、三、六、七、九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五、六标段、吴忠东郊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提升改造项目;二是土方作业未湿法作业,如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九标段、文萃苑项目;三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裸露土未覆盖,如吉泰璟樾1#2#10#11#楼项目、吴忠东郊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提升改造项目;四是施工现场建筑围挡未封闭,如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

扬尘、噪监测设备未联网。如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吴忠东郊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提升改造项目、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等。

建筑垃圾处置、堆放落实不到位。一是建筑垃圾未办理源头产生量核定,如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吴忠东郊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提升改造项目等;二是施工现场未设置建筑垃圾分类封闭堆放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如玺悦湾小区项目、利通区东塔寺乡干饭渠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

(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建设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建设单位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如吉泰璟樾1#2#10#11#楼项目、吴忠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吴忠西市场维修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等;二是建设单位未提供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审核资料、基坑监测数据未提供,如玺悦湾小区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

施工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十标段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五、七标段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玺悦湾小区项目二期二是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如吉泰璟樾1#2#10#11#楼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监理单位未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如吉泰璟樾四标段、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五、七标段。

(七)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单位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如吴忠市秦宁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森和阳光项目、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未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如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三标段、郭家桥乡2024年重点小镇集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对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或培训内容不详细,无危险作业监护人,如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吴忠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吴忠西市场维修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频次不足,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安全员日志记录不详细,如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标段;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标段、郭家桥乡2024年重点小镇集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装饰装修满堂脚手架连墙件未固定在主节点处,立杆处加强措施不到位,八楼腻子工作业搭设的作业平台使用简易字梯和长条木搭设,如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如吴忠市滨河中学新建风雨操场项目、吉泰璟樾四标段;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针对性不强,如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一标段、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总监无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如利通区金积中学学生宿舍楼和餐厅建设项目;未督促施工单位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如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三标段、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四标段。

(八)临时用电方面。一是临时用电绝缘措施不到位。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临电电缆沿钢板桩敷设,未采取绝缘措施;东方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2#楼南侧活动配电箱采用铁丝与钢管临边防护固定,无绝缘保护措施;吴忠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级配电箱入箱电缆未做护套保护、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地面敷设电缆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与地表水有接触)、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并列敷设电缆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围挡上敷设电缆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二是临电方案未编制或编制内容不全、无用电负荷计算。如利通区东塔寺乡干饭渠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吉泰璟樾1#2#10#11#楼、森和阳光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三是临电方案未对顶管设备作详细说明、无顶管作业安全用电措施、无现场平面布置图。如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四、七、九标段、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施工四标段;四是施工用电一闸多机,私拉乱接。如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九)动火作业方面。一是动火作业方案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分析,未确定动火等级,无动火部位及动火内容。如吴忠市西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标段、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六、九标段、森和阳光项目、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是动火审批不规范。如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六标段、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三是危险作业监护人未任命。如吴忠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吴忠西市场维修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文萃苑项目、玺悦湾小区项目、利通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一、二、三标段。四是动火区域未配备灭火器。如吴忠市2024年城市燃气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四、典型案例

(一)吉泰璟樾1#、2#、10#、11#楼项目。

建设单位为宁夏耀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盛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驰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无危大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监理单位无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无安全监理规划,未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单位未提供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1#楼部分楼层脚手架与主体结构距离大于150mm无防护措施,南阳台空调板处立杆缺失,剪刀撑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悬挑架钢丝绳绳卡方向错误,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责任分解,未明确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三级教育中班组教育不规范;风险辨识无针对性,未定期组织风险研判;未提供主要负责人检查记录,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临时用电方案存在缺陷,无验收记录;未明确汽车起重机车位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裸露土未覆盖,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扬尘、噪监控设备未联网;建筑垃圾处置未办理核准备案,未与运输、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钢筋区防护棚覆盖面不足。

(二)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六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为宁夏弘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理单位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和操作性,不能指导监理工作,未督促施工单位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施工单位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风险辨识有误,无四色空间分布图;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制度,方案交底无侧重点;应急预案内容缺失;安措费投入计划未报审,无使用台账;电工仅报审1名;未对焊工开展岗前培训教育,动火审批不符合要求,动火监护人为电工;10、未对进场机械司机开展培训教育,未进行技术交底;复工复产六个一安全措施中未编制应急处置措施;临电和吊装方案针对性不足,方案简单,临电三级控制箱配置不符要求;隐患台账登记无检查整改记录;无工程及周边环境描述和专项防护措施,农丰巷东侧围挡拆除,世纪大道段围挡喷淋不能正常使用;现场建筑围挡未封闭,出口处未设置冲洗设备;建筑垃圾未办理源头产生量核定。

(三)吴忠市北片区支路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为宁夏晟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签发的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闭合,未执行监理报告制度,未督促施工单位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3月份只带班检查一次,带班频次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搭设的顶管机械操控室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围檩斜支撑底部螺栓未完全固定,个别无螺栓,Y33#接收井第二道围檩东北角未封闭;现场氧气、乙炔瓶露天存放,且存放距离小于5m,未设置安全护帽;临电电缆沿钢板桩敷设,未采取绝缘措施;吊装方案及临时用电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其中吊装方案采用25t吊车,不符合实际吊装需要,临电方案不符合JGJ/T46-2024规定,缺少关键章节,无顶管作业安全用电措施,无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演练程序不符合要求,评估人员为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未提供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保障资料及全员培训制度;动火作业方案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分析,未明确动火等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无针对性;未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进行描述,尤其施工区域南侧有高压线,无作业防护措施说明;扬尘、噪监测设备未联网;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内容登记不全措施不明;建筑垃圾未办理源头产生量核定;工程泥浆、剩余土方未与接受单位签订协议。

五、专项检查结果运用

(一)对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巡查时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起到推广示范作用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加分奖励(详见附件1)。

(二)对检查中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和项目的隐患整改情况给予扣除诚信分值处罚(详见附件2)。

(三)对检查中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给予相应记分处罚(详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不折不扣全面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各参建企业要认真对照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再排查,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核验收,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复工。对本次通报记分处罚的关键岗位人员,须自行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参建单位要紧盯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销号,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市建管站要及时建立检查台账,针对各受检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参建单位依法依规处罚。

(二)查漏补缺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奖罚机制,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实从业人员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检和证件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需经住建部小程序线上核查,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三)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等内容,按照判定标准,对项目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内容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再审查、再审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做到不留死角。有限空间作业要坚决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安全监护人要全程监护作业,不得离开。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四)精耕细作加强危大工程过程管控。施工单位要切实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危大、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危大工程辨识和危险源辨识,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技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施工现场与方案内容要保持高度一致。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项目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认真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

(五)多方合力定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安装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工作职责,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起重机械(吊篮)的经常性检查,检查必须覆盖整机重要结构件和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排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资料完备和机械实体安全可靠,定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检测技术标准,对照检测标准认真逐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项要紧盯问题整改,待使用单位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六)凝心聚力抓好扬尘治理及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费资金到位的安排。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要督促做好现场建筑材料堆放和防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监理单位要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情况签字确认,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编制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工作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落实。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立清运台账,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整理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回执单。

(七)多措并举做好建筑工地“双体系”建设工作。各项目要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四色安全空间分布图,执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分阶段进行分析研判并针对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隐患排查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施工现场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隐患排查台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建立隐患销号台账。

)以点带面做好建筑工地危险作业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危险作业要编制专项方案,明确技术参数、施工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经审批后实施,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配备合格劳保用品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设监护人全程作业监护,动火作业专项方案要明确动火部位及动火内容,要明确动火等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外墙保温作业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在吊篮内配备灭火器,焊接、热切割作业要配备接火设施及消防设施,作业前清理下方或周边可燃物,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闭环管理。

  

附件:1.施工企业诚信加分名单

2.施工、监理企业诚信扣分名单

3.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处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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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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