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3.利用“吴忠统计”微信公众号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 |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研讨; 2.局机关干部职工每月至少安排1次学习; 3.干部职工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 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法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 1.开展宪法宣传等宣传活动; 2.组织局机关新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3.组织参加1次线上考法活动。 | 局执法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学习宣传活动。 | 1.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开展民法典大学习、大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局执法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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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 1.把党内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2.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员“三会一课”内容,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周”活动; 3.以清廉机关和清廉家风建设为牵引,加强警示教育。 |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不少于4次; 2.局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内法规学习; 3.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周”活动; 4.全年至少开展2次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测试; 5.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周”活动;
| 局办公室牵头, 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全体党员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 | 1.纳入局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了解相关内容; 2.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集中普法活动。 | 1.局党组会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学法不少于3次; 2.结合每周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学法,每月至少安排1次; 3.利用“吴忠统计”微信公众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
1.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2.纳入局干部理论学习内容。
| 1.为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 2.结合创建“党旗红 数据准 服务优”服务品牌及统计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和调研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四上”企业、乡镇等基层单位宣讲统计法、发放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加大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
| 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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