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40303585392010C | 霍扬 | 640102********153X | 吴市监处字[2021]9号 | 未按规定收取天然气价格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17164.77元,2、处以一倍罚款17164.77元。 | 1.71 | 1.71 | 2021/10/14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4210031778321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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