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照准入条件要求,经严格审核,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2025年吴忠市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包含异议理由及具体的依据证明。
联系电话:0953-2033605
电子邮箱:wzhjjczd@126.com
来信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西)427号
附:2025年吴忠市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录附件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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