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统筹和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宣传、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效能考核、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产业发展科。组织编制实施经济林、枸杞发展规划;负责经济林、枸杞新品种新技术研究、试验及推广工作;负责林业草原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与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新品种、新技术的科研推广,林木种苗的技术服务及产业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苗木、经济林、枸杞产业、林下经济等产业基地建设及产业培育;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等工作,落实建立种质资源库、良种选育推广任务;为生态产业投融资、林权草权流转和林草产品及林下经济开发、加工销售、回购、碳汇交易等提供服务。
(三)林草建设科。拟订林业、草原、湿地、沙地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年度计划;组织项目申报,指导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国土绿化、林草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市本级林草湿地建设与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及造林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负责宁夏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及公园内利通区段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四)资源保护科。负责全市林地、草原、湿地、沙地资源及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保护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落实林木采伐限额方案;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培训、演练与防火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征占用或临时征占用林草湿地、湿地公园的技术服务及核查工作;负责为申报国家、自治区重要湿地及一般湿地名录发布提供服务保障,
(五)监测防治科。组织开展林业草原和构杞有害生物防治检验检疫、预测预报、普查、培训等工作;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检测检验、市场调剂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本底监测调查,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档案;负责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项目申报实施及管理工作;参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