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接待、信息、保密、安全、新闻宣传、效能考核、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953-2637199
二、政策法规科。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拟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普法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指导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督办。负责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办理。联系电话:0953-2013549
三、财务审计科。主要职责: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各种会计报表、工程决算审计,健全会计档案。负责固定资产账务记载与清查报处。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组织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联系电话:0953-2011987
四、城乡建设科。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申报、进度跟踪。指导村镇建设、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指导住房建设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传统村落项目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项目统计工作;承担新型城镇化工作。联系电话:0953-2026000
五、建筑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监管。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工作。指导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使用,组织实施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建筑业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承担建筑施工、安装、装修、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监督执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建筑业中介机构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联系电话:0953-2010906
六、房地产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房地产转让、租赁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网签备案统计报表及年报。承担房地产、房屋中介、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服务投诉及信访案件的依法调处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运行信息。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联系电话:0953-2026223
七、住房建设管理科。主要职责: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个人住房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953-2020970
八、住房保障科。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建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保障对象审核、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档案建立、租赁补贴发放及实物配租。指导监督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管理及房租收缴。指导监督市及利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联系电话:0953-2020970
九、公用设施管理科。主要职责:拟订城市道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路灯等市政设施和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工作。指导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办理城市供热、供水、燃气、污水等经营许可。承担地下管廊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承办临时性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作。联系电话:0953-2637255
十、消防设计审查科。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工作,负责利通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论证的组织工作和建设工程消防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培训组织等工作。联系电话:0953-263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