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四、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