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和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宣传、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效能考核、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0953-2032520
二、稽查科。负责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受理督办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跨县(市、区)重大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监督培训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联系电话:0953-2284399
三、应急与质控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负责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管理中心生物安全及科研学术、重点学科、医学伦理等。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项目。负责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指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联系电话:0953-2039016
四、传染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信息报告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及艾滋病、结核病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完成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及反馈。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置,指导鼠防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及对策建议工作。联系电话:0953-2032525
五、慢性病综合管理科。负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预防与控制管理。负责死因、肺瘤、伤害等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管理。负责慢性病特定项目专题调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监测评价。公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指导、评估。承担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防治管理的技术指导。开展慢性病和营养监测相关的应用性研究。联系电话:0953-2038480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及病媒生物防制、消毒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食源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场所的相关卫生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953-2032529
七、职业健康科。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干预,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病例的报告管理。组织开展重大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参与相关疾病的诊断与鉴定。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免疫规划科。负责免疫规划疫苗及生物制品的管理,推动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负责免疫规划的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维护。联系电话:0953-2037444
九、微生物检验科。负责病毒、细菌等微生物检验。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开展水质、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危害因素微生物检测,开展艾滋病确证试验,流感、新冠等病原学检测,细菌性传染病检测。承担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病原微生物相关检测工作。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微生物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联系电话:0953-2032523
十、理化检验科。负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水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检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害物质的应急检测。负责中心有害化学试剂的管理。承担病媒生物抗药性检测工作。负责全市疾控机构理化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联系电话:0953-203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