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各县(市、区)文化馆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实施基层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培养城乡群众文艺骨干,引导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
2、参与全市大型文化活动;举办具有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社区、乡镇业余文化团队建设,加强对社会各界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指导;
3、实施免费开放,举办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专业展览活动,开展各类专业学术交流等活动;
4、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掌握吴忠地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情况,做好基层文化调研;
5、组织馆办文艺团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创作有较高质量的各类文艺作品,代表吴忠市参加全区、全国组织的展演(展览)比赛;
6、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