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工作。
(二)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帮扶、项目推荐、岗位介绍等服务,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等。
(五)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化解矛盾等工作。
(六)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答宣传、激励表彰优秀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