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互联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联系电话:0953-2139902
(二)发展规划科。承担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储备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粮食和重要物资、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联系电话:0953-2139963
(三)储备管理科。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负责拟订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研究提出健全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品种目录、计划的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市级各类储备粮。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物资市场预警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联系电话:0953-2139903
(四)执法督查科。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市级事权粮食物资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食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牵头落实年度考核任务。负责粮食收购市场主体资格审批。负责粮食仓储备案单位原粮收购、储存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全市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承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开展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953-213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