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协调和督办单位日常工作。做好单位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人事、财务、效能考核、政务公开、后勤、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00
(二)政策法规科。宣传贯彻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和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负责普法、综治、政风行风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协调、处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纠纷事务。受理、转办投诉、信访案件,做好案卷归档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3-2056636
(三)客运海事科。检查汽车客运站、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包括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汽车客运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检查辖区水路运输市场经营、水上水下施工安全。对水运企业资质、船员适任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进行检查。对辖区内航道进行巡查监管。对渔船进行检查。参与客运、海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13
(四)货物运输科。检查利通区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36
(五)机动车维修科。检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利通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利通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标准执行情况。受理调解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37
(六)驾驶员培训科。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继续教育执行情况。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16
(七)路政科。负责辖区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干线外的公路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和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对公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各类涉路施工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953-2643728
(八)安全与质监科。督促各职能科(室)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上报、分析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重点营运车辆动态运营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市本级及利通区、太阳山开发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及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负责管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 联系电话:0953-2733029
(九)执法稽查科。对相关科室在利通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网约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水上交通经营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协调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和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18
(十)信息服务科。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更新、备份及服务器的维保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47
(十一)邮政业安全中心。承担邮政业运行安全监测、应急处置、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3-27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