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干部人事、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有关重要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清理等监督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关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联系方式:0953-2039816
(二)经济发展科
职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衔接。监测预测预警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都市圈规划。统筹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及重要措施。组织开展事关全市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统筹做好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吴忠市推进“一带一路”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953-2039808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职责: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总规模、结构及增长预期,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对投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调控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督查考核。承担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公检法司、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业务用房、保障性住房及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项目的预审、上报、监管和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事关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域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相关工作,按权限管理有关项目。按规定指导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联系方式:0953-2037515
(四)产业发展科
职责: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主导产业培植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承担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工业、林业、水利、气象、交通运输、生态等领域投资项目的预审、上报、监管和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监管工作;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核准。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交通、生态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公路、铁路、民航等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园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创新驱动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统筹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推动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做好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义务。统筹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研究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和相关政策制度建设。
联系方式:0953-2039836
(五)社会发展科
职责: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行动计划和发展主要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及承担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预审、上报、监管和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监管工作。参与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联系方式:0953-2039372
(六)服务业发展科
职责: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服务业规划与发展规划衔接,组织拟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优化服务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预测预警措施建议。承担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预审上报、监督检查和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监管工作。组织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
联系方式:0953-2039375
(七)经贸财经和信用建设科
职责:组织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工作。推进创业投资和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综合管理工作。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相关法规制度的起草审核,研究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制度、标准和政策措施。协调推动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开放和应用,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协调做好信用产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联系方式:0953-2038598
(八)价格调控科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测预测预警价格总水平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临时干预调控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预测调查和直报调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价格成本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调整权限内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0953-2039065
(九)能源科
职责:拟订实施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政策、方案。指导督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并推进落实。负责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与平衡。统筹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控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市资源节约服务中心开展全市资源节约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953-203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