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办理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监督代理银行办理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二)办理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三)制定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进行动态监控。
(四)办理工资统发工作。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