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针对吴忠市人民医院、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3家医疗机构的9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请。经我局成本核算,并对照自治区A类、B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履行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等规范程序,决定批准大隐静脉闭合术、先心病介入治疗等9项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开展项目核准情况
本次核准的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9项(详见附件)。项目价格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其中吴忠市人民医院执行B类标准,其他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C类标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在C类基础上下浮10%执行。
二、有关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厘清项目内涵边界,避免出现服务项目套用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情形。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自治区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吴忠市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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