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为进一步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药品监管的工作理解,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办〔2018〕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18日。各县(市、区)局、分局应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用药月的主题为:“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
四、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参加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组织机关单位、涉药企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动员公众通过“中国药闻”和“药葫芦娃”官方微信参与有奖竞答,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科普知识。
责任单位:市局药械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
(二)开展“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公益行动。市局制作漫画、动漫等多媒体宣传片,在吴忠电视台及相关媒体播放。各县(市、区)局、分局密切联系辖区疾控部门,以海报张贴、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形式讲述疫苗知识。
责任单位:市局药械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
(三)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组织药学专家现场咨询、慢性病用药知识讲座、量血压、测血糖、鉴别常见假劣药品、药品快检等活动,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认知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
(四)发布安全用药温馨提示。结合安全用药月“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制作文字、图片等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市局药械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按照《全国2018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药品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严格纪律要求。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群众安全用药的工作品牌,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活动期间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四)总结报告情况。各地要及时汇总活动情况,注意总结工作成效经验,于11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市局药械监管科,同时报送《2018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
附件: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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