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各单位,现将《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吴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扶开办发〔2018〕11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在交通运输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大政方针,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实效和保证脱贫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及吴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局属单位和科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单位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局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驻村扶贫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追根溯源、迅速纠正、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
坚持精准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将作风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局2018年扶贫邻域工作全过程,集中力量用1年左右时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整改,持续推进,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整治重点
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局脱贫领域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找和纠正当前我局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1、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统揽和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性不足,没有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对脱贫攻坚进行安排部署。
2、对党中央以及区、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局党委扶贫领域的工作要求贯彻不力,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清,方向不明、行动不坚决,习惯用传统思维、传统方式、传统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落实责任有层层递减的倾向,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同志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5、对单位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三)工作作风不务实的问题
6、思想上不够重视,研究部署工作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对扶贫领域的贫困情况、脱贫时间、脱贫路径等心中无数、思考不够、创新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实。
7、督查避重就轻,存在“好人”现象,向上级汇报时报喜不报忧,考核评估不敢较真碰硬。
(四)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8、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五)项目实施不精准的问题
9、缺乏扶贫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发放、效益落实不能及时进行有效的跟进、跟踪和监管。
(六)驻村帮扶不扎实的问题
10、帮扶单位履行帮扶工作职责还不到位,对落实帮扶任务措施不硬,帮扶效果还不够理想。
11、帮扶责任人帮扶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成效不大、群众满意度不高,思想和行动停留在填表算账上,产业帮扶措施少、渠道不宽。
(七)发动群众不充分的问题
12、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滞后、教育引导乏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13、 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党组织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凝聚力、号召力不强。
(八)政策落实不深入的问题
14、重干轻学, 对扶贫政策知之不多、知之不深, 满足于浅尝辄止。
15、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
(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6、 扶贫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不大,要按规定实行定期公开、公示、公告,群众和社会知晓率较低。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1日—3月10日)。
局属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动员、宣传、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大“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宣传,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序推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11日—4月30日)。
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所列举的具体问题,深入对照、深刻剖析,广泛征求意见,理清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3月21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5月1日—11月30日)。
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限期整改与长期治理相结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针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办。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不放过”要求(不重视不扎实的不放过、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边整改、边治理、边总结,加强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对成效好的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成效不显著的要通报批评,限期继续整改;对应付、走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局属各单位要于2018年12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总结上报吴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介绍等内容进行培训,帮助培训对象提高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局属各单位既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管理,又要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要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三)深入调研,改进作风。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吴忠市有关规定,改进脱贫攻坚工作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要切实减轻基层扶贫干部负担,除国家统一部署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责。局属各单位要推进脱贫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完善考核、督查等长效制度,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强化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局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问题突出、落实不实、整改不力和涉案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闫浩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曹柯岩同志为副组长,局党委其他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部署开展和重点措施的落实。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作风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切实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单位脱贫领域工作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到统筹安排部署,加强政策供给,完善政策措施。
(三)从实从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局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