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理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和要求,扎实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
二是积极对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野生动物处置和移交前的动物样本采样等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不能放生和转做其他用途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进行处置;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局,对新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进行移交。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解释工作。积极开展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和动物处置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措施等宣传到各养殖主体,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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